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〔2016年第58号〕公告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七批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目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〔2016年第58号〕)已正式发布。《目录》自公告之日起,有效期3年。在有效期内,如果产品技术有重大革新、评价标准有重大变化,企业应重新申报。现将《目录》转发你们。我中心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机电设备交流推广活动,请大家积极参与。
附件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〔2016年第58号〕》
联系方式:王志雄 010-68595362
吴 怡 010-68595361
传 真:010-68595368
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
2016年11月21日